
發布時間:2010-04-30
?。?017年12月12日春季學位委員會會議修訂)
一、培養目標
全日制生物工程碩士是與生物工程領域任職資格相聯系的專業性學位,是為培養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生物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而設立的。培養的具體要求如下:① 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科學嚴謹和求真務實的學習態度和工作作風,身心健康。② 掌握所從事生物工程領域的基礎理論、先進技術方法和手段,在該領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獨立從事工程設計、實施、研究、開發及管理等能力。③ 掌握一門外國語,可以熟練地閱讀本專業領域的外文資料。
二、學習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學習方式,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4年。
三、培養方式
采用課程學習、實踐教學和學位論文相結合的培養方式。
研究生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制,以院內導師為主,建議邀請院外本領域專家參與培養工作。新生入學后,通過6周實驗室Rotation雙向選擇確定導師。在培養過程中,每位學生應有不少于半年的專業實踐。
四、課程學習
課程體系:包括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選修課程等。
學分要求:總學分不少于35學分,其中課程學習要求不少于30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參加集中教學的碩士生,在集中教學階段,課程學習總學分應不低于25學分,其中,公共學位課6學分,非學位課中公共選修課不低于2學分。學位課程學分總和不得低于18學分;選修課程至少3門總和11學分。
必修課程除公共基礎課外,原則上根據各自的專業背景及需求在導師的指導下選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必須修讀《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和《專業英語》三門公共課,共計4學分。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應盡量在集中教學開設單位(國科大或高校)完成課程學習。導師根據集中教學單位(國科大或高校)課程開設情況,遵循先進性、靈活性、復合性、技術性和創新性五個基本原則指導研究生選課,注意突出專業實踐類課程。
五、必修環節
生物工程領域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必修環節包括:開題報告、中期考核、工程實踐與學術交流。必修環節的總學分數不得少于5學分。
|
必修 環節
|
開題報告 |
2 |
共5學分 |
|
中期報告 |
2 | ||
|
工程實踐與學術交流 |
1 |
1.開題報告
生物工程工程碩士研究生一般應在課程學習結束之后的第一個學期內主動與導師協商有關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工作。論文選題可與實驗室承擔的研究項目相結合。在導師指導下,碩士研究生本人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調研、查閱中外文獻,在選題過程中熟悉本領域前沿發展狀況。生物工程碩士研究生應在第三學期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確因特殊情況推遲開題報告,需報院教育委員會批準,且距離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不少于一年。
生物工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需由導師組織相關領域的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小組不少于3人。評審小組組長由導師根據選題內容指定,導師本人不擔任評審組長。開題報告評審未通過者,應在規定時間內重新開題;如第二次評審仍未通過,由導師說明情況并提請院教育委員會討論處理。開題報告評審通過獲2學分。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在學位論文工作的中期,對研究生的綜合能力、論文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除保密論文外,由課題組自行組織,考核專家組不少于3人,以開題報告評審小組成員為主,建議邀請教育委員會委員參加,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時間一般為入學后第四學期。
中期考核成績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考核通過者,準予繼續進行論文工作。未通過者,須于第五學期進行第二次中期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過者視情況予以延期答辯或終止學業處理。中期考核通過獲2學分。
3. 工程實踐與學術交流
生物工程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應參加課題組的學術討論會和國內外的各類學術活動,且應有不少于半年的實踐教學。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須提交《研究生學術報告及社會實踐表》(1學分)。
六、學位論文和成果要求
生物工程碩士論文選題應來源于工程實際或具有明確的技術背景,論文的內容可以是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或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的研制與開發等。論文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具有先進性和實用性。論文工作須在導師(組)指導下獨立完成。
鼓勵根據學生的論文研究方向,成立導師指導小組,同時須邀請來自企業的與本領域相關的專家參與論文指導。
七、學位論文評審和答辯
1、應聘請3位相關領域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進行評審,其中至少有一位院外同行專家。論文評審應審核論文作者是否具有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論文工作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解決問題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進展;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計的先進性和實用性;具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評閱意見必須達到2/3以上(含2/3)為良好及以上,否則評審不通過,不能進行論文答辯。學位論文評審不通過者,3-6個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辯申請。
2、論文答辯:研究生能否進行答辯,原則上由導師決定。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完成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所有環節,獲得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要求和答辯的具體條件應符合《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八、學位授予
修滿規定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經研究生指導委員會對畢業生研究工作及學位論文進行答辯預審,確定能否提交畢業答辯,并提出申請學位的建議,報我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并決定是否授予相應學位。
附件下載:

